投稿書評|荒唐的一切都回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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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8 更新
這本書的標題真的是很「驚人」:「我十歲,離婚」,當我看到這本書名時,我心想,在我十歲時,根本就還沒有結婚阿!怎麼就離婚了,在那本書的背景裡,女人是微不足道的,說的話沒人會理,但是男人只要一出聲,就是「決定」。諾珠.阿里,僅僅十歲的小女孩,本來應該要開心的去上小學,卻因為爸爸的一句話「答應把她嫁出去」,讓這個小女孩的人生完全變了調,所有的一切都是她所預料不到的,下一步她將會走向哪個地方,也不是她能掌控、知道的,她在此時才知道自己的處境有多徬徨,未來的日子根本無法想像,強迫她跟一個未曾見過面,將近四十歲的陌生男人在一起,她有太多的不安………。在舉行完婚禮後,深深的讓我覺得這才是諾珠真正悲慘的降臨,才十歲就跟沒見過面的男人結婚,甚至強迫諾珠,和他發生關西,然而,在她呼喊之際,沒有任何人能夠幫助她,而年幼的諾珠只能獨自承受…無法抵抗,結婚幾天後,諾珠的丈夫甚至會"毆打"她,而她的婆婆,則是在一旁說:「她是你的老婆,你有權利這麼做」,這也太狠心了吧!,她只是個僅僅十歲的小女孩,孤獨無依的來到一個陌生的環境。然而小諾珠每天都會做噩夢,她無法再忍受她丈夫對她的索求(發生關西),於是做了天大的決定,她獨自搭上計程車,前往法院去申請"離婚",當我在她的年齡時,可能連離婚是什麼都不曉得,每天愉快的去小學跟同學玩樂,但諾珠卻獨自承受了這麼多的委屈與壓力,十歲的小女生做出了這樣的決定,是需要多大的勇氣,也沒有人在她身旁支持她,可見是受了多少的委屈,才在她走投無路時,激發她的勇氣,做出了決定。
可是諾珠的丈夫很霸道,凡事就都只能聽他的,這也太大男人主義了,都不尊重諾珠,有一天諾珠回家了,跟她的爸爸說不想和她的丈夫再相處下去,但她爸爸卻說「不行,會損毀名譽。」男人真的很自私、很可恨,只是為了「名譽」就讓自己的女兒陷入痛苦的深淵中,名譽又不能當飯吃或幹嘛的,一點都沒考慮過諾珠在那裏的處境,丈夫對她做了那麼多不應該做的事,在那裏人生地不熟,無依無靠的又很想家。
最後諾珠在法院遇到了一個好心的律師願意幫助她,律師也十分同情諾珠的遭遇,讓諾珠成功的離婚,獲得解脫和恢復小孩子應有的笑容和應該做的事,不過我相當佩服諾珠有這個勇氣和堅定的意志力,讓她自己獲得解放,她自己也很清楚,除了她自己以外,沒有人會幫助她,也因為在這樣的環境,造成諾珠比別的小孩子成熟而缺少了些小孩子的天真無邪,現在的她心智已經跟同年齡的有所差別,她所遭遇過的事和內心深處的感受是大家都無法體會與了解的,值得慶幸的是她靠自己逃離了這個命運,而我在她的身上看見了「無限的可能」,這本書有一句話說:「如果沉默,這世界將沒有人為我發聲!」,我覺得這句話說得很貼切,事實就是如此,若諾珠沒有鼓起勇氣,那她的一生可能就這樣繼續走下去了,無法改變任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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