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書評|糾葛的淡然
推薦指數:
2017.01.29 更新
徐志摩,生於西元1896年,卒於西元1931年,年34歲,死因:飛機失事。徐志摩的一生都在追求愛、自由、美。他總共結了兩次婚,對兩個女人愛之入骨,但其中一個卻不是他的妻。他的第一任老婆-張幼儀,是奉父母之命結婚的;他的第一個愛人,是在赴英國就讀倫敦大學時邂逅的林徽音,而此時,他跟張幼儀還是夫妻。但追求浪漫的徐志摩很快就厭倦了平淡且無愛的婚姻,發表了離婚宣言:「我之甘冒世之不韙,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兇殘之苦痛,實求良心之安頓,求個性之確立,求靈魂之救度耳。戀愛確是可遇不可求,但不能不求。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僅此而已。」這段話使張幼儀成為中國第一個離婚的女人。後來,他還是沒有如願跟林徽音在一起,適合的情人並不一定是合適的伴侶。他的第二任愛人兼妻子-陸小曼,與他同是追求刺激的人,陸小曼是一朵交際花,徐志摩因要支付他龐大的開銷,而四處工作,而他的死亡,也是因為此事。
徐志摩的詩,充滿了對感情的絕望、期待、瘋狂、對自由的渴望,也讓我百思不得其解。在「偶然]中,他說:「你記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這交會時互放的光亮!」他說的那麼淡然、輕巧,卻為何讓自己身陷感情誘惑,拋妻棄子,最後葬掉自己的生命呢?
此篇文章已有 {{article.like_count | currency '' 0 }} 人讚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