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書評|值得探究的的哲學思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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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1 更新
哲學一直是一個我熱愛的一門學問,它並不如大家想像中的枯燥乏味,相反的,哲學是可以很有趣的,且它深深地影響著人們的生活。本書所描述之「電車學」即是倫理哲學中的一種,它貌似艱深難懂,但蘊含著許多值得人們思考的道德問題,且大大應用在人們日常生活中。英國哲學家菲莉帕.芙特創了以下的難題:
想像你正站在鐵軌岔路旁,發現一輛列車呼嘯奔馳而來,即將通過岔路,然而岔路一端有五個人困在鐵軌上動彈不得,另一端則有一人被困住。假如列車的衝撞足以導致這五人或者另一人喪命,且你可操控旁邊的開關引導列車方向,這時你該怎麼做呢?
而美國哲學家茱蒂絲.賈維斯.湯姆森將上述難題加以更改:
假設你和一名碩大的胖子站在軌道上方的天橋上,看到一輛列車駛來且將撞上前方被困住的五個人,同樣,列車衝撞是必死無疑的。且假設胖子的體型足以使電車停下來,請問你會把身旁的胖子推下橋,使他被列車撞死,犧牲他的性命而挽救其餘的五個人嗎?
第一個難題我傾向讓列車開往人少的那條岔路,以將事件造成的傷害降到最低。且根據統計顯示大多數人也認同這種想發。根據大眾道德觀,為多數人的權益保障而不得以地犧牲少數人權益是正確的決定,甚至也被視為一種必要的「道德義務」。而當看見第二個難題時,我當下認為將那位胖子推下橋是完全無邏輯可循的,儘管是為了救人,豈能隨意侵犯他人的權益呢? 於是我認為這種方式是不可行的。但仔細去思索這兩個疑問後,其實兩者的概念都是犧牲一人以保住其餘五人,也就是兩者同樣皆為「一換五」的抉擇。但調查顯示一部分人的人如同我在第二個疑問時做出了不一樣的決定。究竟是為什麼人對於道德的標準會有如此的改變呢?
「電車問題」最早出現於1967年,源於英國哲學家菲莉帕.芙特的《墮胎問題與雙重效果論》一文。此一理論開始引起了各大學者對「電車學」的討論以及辯駁。雙重效果論也被稱為「雙重效應原則」,即「某些行為引起的效果本身是錯誤的,只有當這些本身錯誤的效果不是故意引起的,才能容許這些行為的發生」。也就是說,蓄意與否的差別影響了事件結果合理性。芙特主張支開列車以免於衝撞五人是蓄意的「救人」行為,而導致另一人的死亡則非出自於蓄意的行為。然而「胖子難題」的提出者麻省理工學院哲學家茱蒂絲.賈維斯.湯姆森反駁這種理論。她以「權利」來詮釋此況: 第一項假設中的這六人本身已處於列車衝撞的危機,因此第三者操控開關並不會侵犯到他們的權利;然而第二項假設中,湯姆森認為這位「胖子」和列車事件本身並無關連,因此犧牲他而救其他人是一種侵犯他人行為的做法。
而總結上述兩位哲學家的理論,我認為真正的問題應該在於哲學中的「功利主義」和「康德主義」兩者的區分,功利主義是主張應犧牲少數族群來保障多數權益,而康德主義則反對侵犯少數人權益的作為。這兩則定理正前後符合芙特以及湯姆森各自的主張以及見解。「胖子難題」提出後並未停止這場哲學界的激辯,愈來愈多的假設以及理論一一出現,更多的學者也加入了這場辯論。
我依然無法從這些理論中找出最正確的道德標準,畢竟哲學是一個很主觀認定的學問,不同的人以不同的眼光去看待哲學問題,自然地就會有不同的見解、主張。但我認為「電車學」教給我的最為重要的是觀察以及分析思考事件的能力。儘管無法了解哲學問題的最正確答案,但我可從問題中得到更多的創新思考以及理論,這才是最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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